面光:自观众顶部正面投向舞台的光,首要作用为人物正面照明及整台底子光铺染。

  耳光:位于台口外两头,斜投于舞台的光,分为上下数层,首要铺助面光,加强脸部照明,增加人物、现象的立体感。

  柱光(又称侧光):自台口内两头投射的光,首要用于人物和现象的两头面照明,增加立体感、归纳感。

  顶光:自舞台上方投向舞台的光,由前到后分为一排顶光、二排顶光、三排顶光等,首要用于舞台通常照明,增加舞台照度,并且有许多现象、道具的定点照耀。

  逆光:自舞台逆方向投射的光(如顶光、桥光等方向照耀),可勾画出人物、现象的归纳,增强立体感和透明感,也可作为特定光源。

  桥光:在舞台两头天桥处投向舞台的光,首要用于辅佐柱光,增强立体感,也用于其他光位不便当投射的方位,也可作为特定光源。

  脚光:自台口前的台板上向舞台投射的光,首要辅佐面光照明和消除由于面光等高位照耀的人物脸部和下颚所构成的阴影。

  六合排光:自天幕上方和下方投向天幕的光,首要用于天幕的照明和色彩改动。

  活动光:位于舞台两头的活动灯架上,首要辅佐桥光,补偿舞台两头光线和其他特定光线。

  追光:自观众席或其他方位需用的光位,首要用于跟踪演员扮演或出色某一特定光线,又用于主持人,是舞台艺术的特写之笔,起到弄巧成拙的作用。

  此外,舞台灯光还有聚光灯、软光、背光、散光、外光灯、脚灯(又称条形灯)、灯柱灯(又称筒灯)、观景滑梯和天幕动作灯等类型。不同类型的光源有不同的作用和应用场景。例如,聚光灯可以突出一个区域作为舞台初级光源;软光则柔和对称,常用于柱光等近间距光;背光是一种反光灯,具有照度高、射程远等特点;散光则光线漫射、对称,常用于天空等;外光灯则主要用于人物和现象的外观投影;脚灯则光线柔和且面积宽,可用于平台方位辅助面照明;灯柱灯则可用于全方位的照明人物和现象;观景滑梯和天幕动作灯则可在舞台灯光天幕上形成整体画面并具有各种特殊功能。